新闻出版总署:不再保留报刊编辑部体制
2012-09-07 11:25

 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《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》,原则上不再保留报刊编辑部体制。对现有报刊编辑部,区别不同情况实施不同改革办法。转企改制的报刊出版单位所属的报刊编辑部,一律随隶属单位进行转企改制。

  《办法》要求,**部门、民主*派、人民团体、行业协会、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管主办的报刊编辑部,并入本部门本单位新闻出版传媒企业;本部门本单位没有新闻出版传媒企业、其主管主办的报刊编辑部有3个(含3个)以上的,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,可合并建立1家报刊出版企业;主管主办报刊编辑部不够3个的,并入其他新闻出版传媒企业。**部门、民主*派、人民团体、行业协会、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管主办的用于指导工作、面向本系统发行的报刊,一律改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。

  《办法》指出,原则上不再保留科技期刊和学术期刊编辑部体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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